城固县公安局2020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0-13 09:00:00前递交 ...
城固县公安局2020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0-13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HGJ-HZ-ZFCG2020055
2、项目名称:城固县公安局2020年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35,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300,000.00元;
第2包: 135,000.00元;
第3包: 425,000.00元;
第4包: 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I标段涉案资金流分析系统采购, 1 套, 预算金额:300,000.00,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II标段声纹、虹膜采集设备, 3 套, 预算金额:135,000.00,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III标段单警4G智能版执法记录仪, 100 部, 预算金额:425,000.00,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 IV标段视频侦查云平台服务器, 5 台, 预算金额:350,000.00,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22 00:00:00 至 2020-11-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招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采购招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告;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本次采购招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本次采购招标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采购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 9.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招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27 17:00:00 止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I标段涉案资金流分析系统采购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II标段声纹、虹膜采集设备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III标段单警4G智能版执法记录仪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4包: IV标段视频侦查云平台服务器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因疫情影响,购买文件时需佩戴口罩。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0-13 09:00:00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影响,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需佩戴口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城固县公安局
联系人:城固县公安局经办
联系地址: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
联系电话:0916723236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916-8891819
传 真:0916-88918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自强大厦东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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