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扶风县大美佛汤城北侧公园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FHGJ-2019-FF0407
三、采购人名称: 扶风县林业局
地址:扶风县城新区
联系人:张翠莹
电话:0917-52114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扶风县新区自来水公司二楼
联系人:惠佩佩
电话:0917-522761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扶风县大美佛汤城北侧公园绿化工程1项
项目概况: 栽植银杏等
项目用途: 用于公园绿化
采购预算: 63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08 09:00:00至2019-04-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扶风县自来水公司二楼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买磋商文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文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19 15:00:00
2、投标地点:扶风县新区自来水公司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4-19 15:00:00
4、开标地点:扶风县新区自来水公司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5227615
2、开户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城南支行
4、账 号:611301033010141013028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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