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是告知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提交要求的载体,是对申请人的经营资格、履约能力进行 ...
资格预审文件是告知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提交要求的载体,是对申请人的经营资格、履约能力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依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应使用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结合招标项目的技术管理特点和需求,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一、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编写内容及要求: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与电话,便于申请人联系。
(2)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质量要求,使申请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3)申请人资格条件。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工程施工资质、近年类似业绩、财务状况、拟投入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等资格能力要素条件和近年发生诉讼、仲裁等履约信誉情况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和投标等要求。
(4)时间安排。明确申请人提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文件的时间,使申请人知悉资格预审活动的时间安排。
(5)申请文件的编写要求。明确申请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申请文件的装订及文件份数,使申请人知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写格式。
(6)申请文件的提交规定。明确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退还,以使申请人能够正确提交申请文件。
(7)简要写明资格审查采用的方法,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及确认时间。
2.总则。总则编写要把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叙述清楚,声明申请人资格要求,明确申请文件编写所用的语言,以及参加资格预审过程的费用承担者。
3.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
(1)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构成。
(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要明确申请人提出澄清的时间、澄清问题的表达形式,招标人的回复时间和回复方式,以及申请人对收到答复的确认时间及方式。
A.申请人通过仔细阅读和研究资格预审文件,对不明白、不理解的意思表达,模棱两可或错误的表述,或遗漏的事项,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但澄清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人。
B.招标人认真研究收到的所有澄清问题后,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澄清文件发放给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C.申请人应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
(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明确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通知的方式及时间,以及申请人确认的方式及时间。
A.招标人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疏漏进行修改,但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将资格预审修改文件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B.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文件后进行确认。
(4)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在本处明确告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内容、编制要求、装订及签字盖章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招标人一般在这部分明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统一的规定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对于没有在规定地点、截止时间前提交的申请文件,应拒绝接收。
(7)资格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招标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进行资格审查。
(8)通知和确认。明确审查结果的通知时间及方式,以及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回复方式及时间。
(9)纪律与监督。对资格预审期间的纪律、保密、投诉以及对违纪的处置方式进行规定。
三、资格预审的方法
1.选择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的方法有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条件:
(1)合格制: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即取得相应投标资格。
(2)有限数量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应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程序,明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N个,并应明确第N名得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标准,采用有限数量制时的评分标准。
3.审查程序,包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申请文件的澄清以及有限数量制的评分等内容和规则。
4.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
1.资格预审申请函。资格预审申请函是申请人响应招标人参加招标资格预审的申请函,并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申请人出具的用于证明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的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姓名、年龄、职务等。
(2)授权委托书,是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正式文书,明确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申请文件的签署、澄清、提交、撤回、修改等活动,其活动的后果,由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责任。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适合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联合声明共同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活动签订的联合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各方职责分工及协议期限,承诺对提交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等。
4.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的名称、企业性质、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与方式、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企业资质等级与资格声明,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员工专业结构与人数等。
(2)申请人的施工能力:已承接任务的合同项目总价,最大年施工规模能力(产值),正在施工的规模数量,申请人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仪器情况。
5.申请人近年财务状况。申请人应提交近年(一般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用于招标人判断投标人的总体财务状况,进而评估其承担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
6.申请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申请人应提供近年已经完成的与招标项目性质、类型、规模标准类似的工程名称、地址,招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合同价格,申请人的职责定位、承担的工作内容、完成日期,实现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目标及使用状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7.申请人拟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状况。申请人拟投入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资格、能力,包括岗位任职、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技术或行政职务、职称,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
8.申请人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填报信息内容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要求相同。
9.申请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指定年份的合同履行中,发生达到规定的涉案金额的争议或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已被明确处罚的主体、处罚种类、处罚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复印件。
10.其他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两部分:一是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须知、评审办法等有要求,但申请文件格式中没有表述的内容,如ISO9000、ISO14000、OHSAS18001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工程、产品的获奖、荣获证书等;二是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要求提供,但申请人认为对自己通过资格预审比较重要的资料。
五、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的内容应包括项目说明、建设条件、建设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各部分具体编写要求如下:
1.项目说明。首先应概要介绍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工程规模标准和预期效益;其次说明项目的批准或核准情况;再次介绍该工程的项目业主,项目投资人出资比例,以及资金来源;最后概要介绍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情况。
2.建设条件。主要是描述建设项目所处位置的水文气象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等。
3.建设要求。概要介绍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管理等要求。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需结合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业主的具体管理要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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